欢迎您访问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站浏览辅助工具

今天是: 天气:
位置导航: 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

《赣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5-19 信息来源: 市残联 作者: 浏览量:

▲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19日,赣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赣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何清平发布了《规划》和《若干措施》政策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志敏主持发布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朱国清,三级调研员冷晓虹,秘书科科长李坚回答记者提问。

▲何清平发布《规划》和《若干措施》政策有关情况

大江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江南都市报、凤凰新闻、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




图片
一、《规划》的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赣州市残联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组织编制了《赣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5 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等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基于总体目标,《规划》提出了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水平、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水平、打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环境、提升科技助残水平、打牢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等任务措施。

《规划》将是我市近五年来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的重要文件和行动指南,绘就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宏伟蓝图,关系到我市残疾群众的权益和切身利益。



图片
二、《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领导调研残疾人工作时提出的要求,在调研学习并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残联牵头起草了《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日前市政府也正式印发实施。

(一)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含四部分14条内容:

第一部分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主要是严格落实各项惠残政策,扩大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保障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健融合教育。

第二部分为支持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主要是支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支持民办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建设,加大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服务机构之间合作,健全康复服务机构自治组织。

第三部分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主要是加大残疾预防工作,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第四部分为保障残疾人工作力量。主要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二)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若干措施》既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又最大程度满足残疾人期盼和需要。

一是严格对标落实上级政策文件。比如,文件明确,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依据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社部、国资委、中国残联等5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它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若干措施》也将这一文件精神贯彻纳入进来。

二是积极回应残疾人急切期盼。比如扩大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目前我市康复救助的年龄段为0—8岁,9岁后的残疾少年儿童仍需康复,多数家庭因经济条件受限,得不到有效的经费保障,中断了孩子的康复,伴随残疾儿童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愈加下降,给家庭带来极大困难、社会带来负担。尤其是孤独症患儿康复训练需要伴随终身,而训练的目标是拥有生存下去并融入社会基本功能。目前省内南昌市康复救助年龄已扩大至15周岁,8—15周岁的康复训练补贴资金为10000元/人/年。因此,这次文件也将9—15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智力、肢体(脑瘫)残疾少年儿童和孤独症少年儿童纳入救助范围,康复训练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补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负担。

三是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比如,保障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文件规定,赣州市户籍残疾人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公交优待卡,凭卡免费乘坐全市城区运行的公交车(村镇公交和公交大站快线除外)。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全面做好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与便利工作,完善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政策。”目前,吉安、鹰潭市的残疾人已享受了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根据我市公交出行条件,让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可以极大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对财政支出压力影响较少,是与我市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

下一步,市残联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规划》《若干措施》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残疾人事业必将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实现残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图片
记者朋友们都问了些什么问题呢?

一起来看看
↓↓↓

问:我们看到《规划》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要更好实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那么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规划》确立了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指标呢?
图片
何清平:《规划》纳入的重要指标有14项,其中约束性指标有6项,主要是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100%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要达到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要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要达到90%以上;为0.4万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等。
预期性指标有8项,主要有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要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0.3万人;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以上;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人数0.6万人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97%以上;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人数0.2万人以上。
在约束性指标中明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这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的85%。还有一个约束性指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要达到90%以上,这个指标也是高于国家标准的85%。从目前两项工作实施情况看,把这两项指标定到高于90%是符合我市实际的,可以实现的。为了如期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认真落实具体任务和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跟进,争取所有目标都能圆满完成。
问: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残疾人由于受自身残疾的影响,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困难明显。《规划》和《若干措施》对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哪些具体规定?
图片
朱国清:主要从六个方面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
1.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同时,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2.依法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将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不纳入评先评优,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加强在岗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加大对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争取实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县级区域全覆盖。
4.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依托红色资源、绿色资源和客家文化,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实现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
5.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人非遗传承、传统工艺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工匠)建立工作室。加大新就业形态项目培训。依托区域内现有的工业园、高校、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
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为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残疾人招聘会、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
问:“十四五”期间,我市重点在哪些方面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
图片
冷晓虹:“十四五”期间,我市重点在四个方面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
1.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抢救性康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等服务;扩大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为9—15周岁残疾少年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贴;开展全国“十四五”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为0—4岁肢体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家长培训、亲子同训、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等早期干预服务。确保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
2.提升康复辅助器具供给和适配服务水平。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落实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依托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远程或实地指导赣州市开展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优化赣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到2025年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0%。推动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提标扩面。
3.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夯实出生缺陷防治三级网络,将预防残疾关口前移,促进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提高产前筛查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对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和孤独症筛查费用给予优惠,达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目标。在市直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大残疾预防的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增强全社会对康复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4.支持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加快赣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提升我市的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康医联体远程培训、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和中国听力言语康复研究中心进修学习,组织专家对全市康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制定赣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协议机构评比与奖励办法,扶持民办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建设,为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支持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服务机构之间合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康复服务机构联动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问:我们知道,去年在东京残奥会上,我市残疾人运动员邓雪梅获举重女子86公斤以上级金牌,展示了“赣州力量”“赣州风采”。请问,下一步,有什么措施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图片
李坚:1.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将残疾人文化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残疾人文艺小分队进乡村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支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进盲人、聋人服务项目,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阅读建设,推广盲人文化产品、盲人数字阅读工程以及电视台、网络视听媒体相关节目手语播报,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依托网络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栏目。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2.推进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去年市残联争取中国残联出台《关于支持赣州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复函》,更多资金、项目给予赣南老区倾斜。我们将积极向中国残联、江西省残联争取,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残疾人节日和时间节点,将全国性、全省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启动仪式设在赣州市开展,扩大赣州知名度,激发我市广大残疾人参与体育的热情。加大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赛事或活动,创编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常态化。邀请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组织教练定期来赣州选拔残疾人运动员,更好地发掘和培养更多优秀残疾人体育苗子,今年省残联文体中心在我市选拔了43名体育苗子,这些后备力量将有力提升我市残疾人体育竞技运动水平。实施“残运残奥争光计划”,争取中国残联、江西省残联在项目、经费方面予以支持,培育一批省级残奥、特奥体育训练基地,建立省、市、县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输送机制,加强残疾人运动员队伍选拔、培养、管理,提升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积极推荐优秀残疾运动员参加全国残运会、特奥会、残奥会、亚残运会等重大国内、国际赛事,力争在国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承办(举办)国家级、省、市级残疾人体育赛事,提供免费场地和技术指导。
3.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助残宣传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在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公益宣传阵地,刊播宣传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组织全市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报告会,积极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鼓励、引导个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助残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