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息月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01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一)报告内容
1、本联治安工作开展情况,治安工作重大活动;
2、本联存在的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以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及限期整改情况;
3、本联治安形势分析;
4、其他有关治安工作的事项,重大治安信息要随时上报。
(二)报告的方式
实行每月一报制度,每月10日前向市综治办报告上月本联治安信息及有关治安工作报表。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治安信息月报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各类治安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
2、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