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2日至2023年1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残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市残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并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中心)、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和完善24项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组书记何清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会议,组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督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按照整改的要求,举一反三,把整改责任传导到每个班子成员、每个科(中心)负责人、每个干部职工,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同时,定期对整改进展进行督导检查,查看进度,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截至2023年8月17日,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9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整改完成率96%,基本完成整改1个,占4%。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24个)
(1)关于“推进残疾人就业缺少韧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推动按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市直单位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对2020、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集中催缴,有55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动补缴2020、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1.35万元,安排267名残疾人就业。全力追缴机构改革撤并的20余家单位的残保金。二是加大残疾人技能培训力度。印发《关于实施好2023年残疾人就业与培训项目的通知》,各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督导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各地增加培训经费、培训班次,市残联2023年比上一年度增加20余万元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三是督促各县(市、区)残联主动联系当地农业银行,以县残联名义完成注册开通“e推客”系统。该系统针对困难残疾人提供贴息贷款及上门贷款服务,帮助32名残疾人贷款892万元,从而解决残疾人创业资金问题和残疾人企业的困难。
(2)关于“指导督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办证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将残疾人办证和惠残政策落实纳入帮扶工作任务之中,要求摸清疑似残疾人底数,动员其自愿办证、及时办证。二是开展办证动态“清零”行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上门核查、集中办证,4500余名残疾人及时换证,做到应办尽办、应换尽换。三是对全市应办未办证的疑似残疾人脱贫户重新全面摸底、全面办证,全面核查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3)关于“涉残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市残联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的运维管理,指定1名干部专人负责。市残联网站已更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扶贫和社会保障”专栏刊登的信息。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宣传信息报送原则、范围、流程及方式,做到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市残联微信公众号“残疾人证查询”功能整改到位,可直接查询。四是市残联门户网站公告栏已公示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
(4)关于“涉残信访和舆情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市残联信访工作制度,将“邀访·倾听”制度纳入其中,每季度开展1次邀访残疾人代表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回应诉求。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2019年以来的15件涉残舆情直接移交至县(市、区)相关部门处理。市残联跟踪巡察组反馈的15件涉残信访舆情,全部解决到位,并建立台账。三是市残联积极帮助残疾人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并做好信访回访工作。
(5)关于“凝聚全市力量推动残疾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分别组织召开市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和市政府残工委主任办公会,提出工作要求。5月29日至6月4日,在南京大学举办赣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参加培训,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期间召开市政府残工委专题会议。二是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向县(市、区)政府残工委印发《工作提示函》,对崇义县等7个县(市、区)政府残工委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市残联与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20家残工委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收集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支持赣州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复函》的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加强与市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并要求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加以整改。五是市残联联合市教育局举办国家通用手语培训班,由特教学校老师和听力残疾人共同学习国家通用手语,促进与残疾人沟通无障碍。六是市残联与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办证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完善残疾人办证信息数据共享机制,避免“两项补贴”漏发。
(6)关于“指导基层破解重点难点工作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市政府办《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级残联组织,明确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解决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长期以来身份和待遇模糊的问题。三是对“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至今未投入使用的有关县发放督办函,限期整改。四是加强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监管,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完善项目管理方式,优化资金结算流程,加快结算频次,提高结算效率,并对县级资金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7)关于“对残疾人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印发《赣州市残联各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赣州市残联各专门协会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五类”协会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二是在涉残12个节日期间,广泛开展科普知识讲座、集中观影、无障碍环境体验、爱心捐赠等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协会的组织力、凝聚力,增强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意识。
(8)关于“谋事干事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建“五看五比”赛马创绩等活动,实施干部平时考核制度,评出“优秀”干部职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与深圳市残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对口合作事项,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两地残联联席会议。二是优化赣州市辅具综合服务平台流程。组织各县(市、区)残联和乡镇残联服务人员参加辅具综合服务平台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增加辅具服务机构入驻数量、辅具种类,扩大网络覆盖面,新增了8家辅具服务机构和117种辅具。
(9)关于“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报资料丢失的问题,要求有关县残联补齐阳光助残基地资料,并申报2023年阳光助残基地。二是针对换届工作批复不及时的问题,党组书记、理事长和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共同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三是今年从残保金中列支30万元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2022年12月举办了一期盲人按摩班,培训补助结余款已经使用完毕。
(10)关于“工作执行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市政府残工委印发通知,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对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支持赣州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复函》责任分工方案,梳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书面材料。5月8日,召开市政府残工委主任办公会,市住建局等7个部门在会议上就贯彻落实情况作了发言,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大兴调研之风。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一线蹲点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将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发函至当地县委、县政府整改,并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公务接待审核把关,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流程,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党组书记、理事长和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共同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凭证不全的不接收不报销,涉及未签字的票据补签字,确保报销手续规范、报账及时。二是严格执行《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谁签字、谁负责、追谁责”,增强财务人员法治意识和财经纪律观念。
(1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理事长和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共同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对挤占挪用资金已做更正调整,并建立专账规范用于相关项目支出。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不挪用、不挤占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14)关于“项目审核把关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规范2023年省、市级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大户)申报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阳光助残就业基地的认定、验收、考核有关规定。二是对涉疑违规重复申报的阳光助残就业基地进行调查,要求不予拨付资金。三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辅具民生工程项目申报逐级审核制度。实行村(社区)申报、乡(镇)残联初审、县级残联审批、市级残联定期监督的制度。
(1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先施工后签约的问题,党组书记、理事长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共同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二是关于无审定的工程结算报告的问题,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报账时未及时把工程结算报告放入财务凭证中作为佐证材料,现已将工程结算报告补充放入财务凭证中。市残联组织了党员干部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第一议题”,制定并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2023年理论学习方案》。二是规范“3+X”学习模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每次安排至少1名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三是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题培训工作实际,在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了2023年度集中学习培训,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17)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残联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市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规范党组和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原则上一个月召开1次,每月相对固定25日前后召开。二是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上会议题严格把关、议题事项会后跟踪问效。2023年3月以来,秘书科每月提前3天收集议题及材料,会前及时向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报告并征求意见。遇到重大议题事项时,会前充分听取和采纳党组成员、理事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酝酿。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残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分层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科(中心)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二是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班子成员汇报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廉考核之中。三是严格落实政治家访、政治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筑牢清正廉洁的“防线”。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零容忍》《“赶考”路上》警示教育片,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19)关于“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落实《市残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细职责,强化日常考核,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学习党建“三化”建设标准,梳理党建工作清单,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市残联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配备到位,机关各科(中心)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完善“党员服务队”。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每月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日”,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党章学习,更加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一名90后年轻干部任秘书科副科长职务,公开招聘1名95后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为干部队伍建设增添新活力。二是推荐3名康复机构人员到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进修学习。选派优秀干部继续留任中国残联康复部挂职交流。选派优秀正科级干部到挂点安远县车头镇车头村开展驻村帮扶,不断锻炼和提升干部实践能力。三是市残联30余篇机关党建工作经验材料在《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中国重镇网》《全国基层党建网》《中国网》《华夏时报网》《中国乡村振兴网》以及《赣州机关党建》等10多个全国性和地方性网站刊发。2023年7月,机关党支部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
(2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机制》,分层分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升党员干部的风险防控能力。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工作报告和年度考核。三是成立市残联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报市社会组织党委备案。四是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督促康复机构设立残疾人政策宣传及公告栏至少1块板面,引领残疾人用实际行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3)关于“保密工作存在纰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保密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签订保密协议,增强保密意识。二是邀请市保密局同志进行保密知识授课培训,提升保密安全防控能力。三是落实保密制度,堵塞保密漏洞。开展“保密宣传下基层”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赣州市保密警示教育实训平台参加保密教育培训,筑牢保密防线。四是指定专人用保密检查光盘对全体干部职工电脑进行涉密文件自查,未发现在非涉密电脑违规存储涉密文件的情况。
(24)关于“统筹全市康复服务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10家康复机构提交规范化建设评估资料,全市机构已完成评估任务。二是加大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力度,扩大培训面,在去年仅开展孤独症康复项目培训的基础上,新增教育评估培训和智力培训。三是成立了赣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5月19日,召开了赣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成立大会。按照残疾人类别、康复服务对象的特点,出台《赣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试行)》《赣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协议机构评估细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康复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机构管理,提升基本康复服务质量。四是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康复服务质量监测反馈季报制,组织各县(市、区)残联每季度对属地康复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监测考评,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
2.基本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1个)
关于“推动无障碍改造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完成“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编制赣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推进“视听行”无障碍改造达到平衡,邀请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专家技术团队来赣州调研指导,学习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经验,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监督力度,党组书记、理事长带队深入章贡区等地开展无障碍改造调研,落实监督次数不少于2次工作机制,指导县级残联规范化改造,充分满足残疾人的合理需求。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五巡察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
(一)夯实理论思想根基。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锻炼,引导党组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责任、一种能力,做到与时俱进,成为纪律落实的标兵,责任落实的楷模,时代跨越的典范。
(二)持续精准发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果断的措施,集中主要精力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对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真心服务残疾群众的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8991785,邮政信箱: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南楼1601室,邮编341000,gzsclmsk@163.com。
中共赣州市残联党组
2023年8月25日